首先讲美国EB3非技术移民流程前 先科普一小段知识美国EB3非技术移民其实有很多叫法,可以称为
美国EW3移民
美国劳工移民
美国雇主担保移民
千万别被这些看似高大上的词吓到了其实只是名词叫法不同,本意还是相同的。移民申请中,经常听到EB5、EB3、EB1等名词。对于没有接触过移民法律的普通朋友们来说,未免摸不着头脑。今天通过一篇小短文,介绍一下这套美国移民的字母标记系统--美国法律用这套标记着字母和数字的系统,来表示申请绿卡的不同路径类别。
先来聊聊出镜率最高的EB类别,我们不管它拖着什么数字,这两个字母EB是什么意思呢?
EB是employment-based的简称,两个单词的首字母E和B,就代表了这一整个类别。懂英文的话,就知道,employment-based字面的意思是“基于劳动关系的”,也就是说,凡是以EB开头的移民类别,都基本和雇主和就业相关。和EB类似的是FB,就是Family-based的简称,也就是“基于亲属关系”的移民类别。直系亲属或者结婚对象是美国绿卡持有者或者是美国公民的话,都归这个类别管。EB、FB这是美国移民的两大主流分类,绝大多数中国人,都是通过这两种路径拿到美国绿卡的。
今天我们拿EB类里面的一个小类别,详细给大家再讲讲这个字母标记系统。为什么要拿EB类做例子呢?因为走FB类别的那些朋友们,早就通过亲戚做了亲属移民老老实实排队了,他们不是我们的读者。屏幕前的您,如果没有美国亲戚,没和美国对象结婚,没加入美军,没做庇护,只能靠EB类来实现拿绿卡的梦想。无论是在美国毕业的留学生、还是去美国餐厅做厨子的蓝领、不管是北上广深卖房子投资移民的中产、或者是在美国造汽车的贾老板,哪怕是名人周立波、天才爱因斯坦,实际上都是通过EB类实现的绿卡申请。可能会问了,“上面说的人层次档次相差那么大,难道都是通过EB这一个类别拿的绿卡吗?那这个标准未免也太模糊了吧!”没错,针对不同层次的人,肯定不应该一视同仁。因此,EB类的雇主担保移民这个大类别,又分为很多小的类别。根据层次,从高到低,分为5个类别,每个类别中,又包括不同的细分类别。
EB1给世界级的杰出人才、EB2给硕士博士等高级人才、EB3给本科或者蓝领阶层、EB4给宗教人士等特殊人士、EB5给投资美国创造就业的投资者。只要满足了其中某个细分类别的要求,就可以申请绿卡移民了。我们拿EB3举例说明,EB3类别里有三个子类别,前两类涉及到学历和技术,最后一类和技术无关。因此习惯上我会叫前两类为EB3技术类,第三类叫做EB3非技术类。具体说来,EB3移民的第一类是给本科学历的专业人士,本科留学生毕业后找到工作就可以申请这一类;EB3的第二类大致可以理解为给有技术的蓝领阶层,比如厨师找到愿意帮他移民的美国餐厅,就可以申请;第三类门槛最低,给不需要技术的岗位,只要肯吃苦,基本谁都可以申请,也就是主题中说的EW类别。
我们通过这些类别拿到绿卡后,绿卡上就相应注明所属类别的字母数字记号。我们拿着绿卡办事儿的时候,官员一看记号就知道我们是怎么来的了,就更好处理我们在美国生活时遇到的各类事务。申请EW类别,也就是EB3非技术移民类别的家庭,一般大部分是在国内领事馆面试后再去美国的,这种家庭的绿卡上,主申请人的绿卡记号是EW3,配偶是EW4,孩子是EW5。还有一些人,申请绿卡的时候人就在美国,他们不需要在领事馆面试,而是直接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,他们的记号就不一样:主申请人是EW8,配偶是EW9,孩子是EW0。无图无真相,这里给大家两个实际案例,下面3张图片是我们麦克斯出国的EB3非技术类雇主担保移民的客户。他们申请了南卡罗莱纳州的鸡肉加工场雇主的EW申请,2018年初拿到了绿卡。可以看到,他们主申请人、配偶、孩子的绿卡记号分别是EW3、EW4、EW5。更详细具体看我这篇文章http://www.eb3home.com/eb3condition/805.html
美国EB-3/EW3移民/雇主担保移民的大概流程是什么?
好了,进入正题:
要了解EB3移民,首先要了解美国雇主的需求和美国政府的多方压力。就雇主而言,EW的雇主的行业,大部分属于重复性劳动(不恰当地说,可按富士康工厂类比),技术含量低、薪水低,不易有稳定的工人队伍,工人流动率(turnover rate)非常高。以Case Farms禽肉加工厂为例,曾听说厂子每日招两人,辞职三人。可以想象,工人进厂一两个月就离职,雇主招工的管理成本非常高昂。在这种条件下,稳定的,能够为雇主承诺工作一年的外国工人,就对雇主有很大的吸引力,能够降低雇主的管理成本。而且,招EW劳工的过程中,如果请律师帮助办理的话,雇主除了付出时间上的等待成本,几乎没有金钱上的成本(律所和中介主要从申请者这里收钱,几乎不收雇主的钱—律所某种程度上算是雇主的雇员)。所以,规模大、从长远打算的雇主,就非常愿意考虑长期雇佣EW劳工。另一方面,美国政府不仅需要满足美国雇主的上述招工需求,还要考虑国内的政治影响。美国政府的考虑因素有四个大方面,正好顺序对应EW3四个步骤:
1. 确保美国本地人的就业得到保护,不被外国人抢占工作机会(这部分由劳工部DOL负责)
2. 确保来美的雇工的权益得到保护,体现在雇工们来美后能够领到雇主承诺的足额薪水(由劳工部确定薪水标准,美国移民局USCIS负责确保雇主有实力发薪水)
3. 控制每年移民的数量,确保移民总量在允许的范围内(国会立法确认每年名额总量和分配法则,由美国签证中心NVC负责发放管理)
4. 确保来美的移民是来做贡献而不是拖后腿的(由广州领事馆的签证官决定)
根据上述四方面,顺序分为如下4步:
1. 劳工证申请(Labor Certificate,简称LC)
由劳工部负责确保雇主确实是招不到人才招外国人。劳工部要求雇主将招工信息公布出去(在当地报纸打广告,在雇主公司内部两处张贴告示公示招工广告),以确保本土劳工能够知道这个工作机会并且进行申请。
据劳工部的规定,雇主需要根据所属行业的薪资标准(政府的在线系统上有这个标准)确定自己招工的工资(prevailing wage),然后第一步雇主需要在美国发布广告,任何美国人均可申请,只要符合条件,雇主必须雇佣。如果雇主经此找不到足够的美国劳工,就进入第二步:雇主在美国劳工部的在线系统上提交雇佣海外劳工申请电子表格(ETA 9089),就是劳工证申请(在线提交这个申请的时间就是您未来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),申请获批后雇主才有权招收外国劳工。对于这个申请,劳工部的正常审批时间在半年左右(最短的有10天以内就批出来的,最长的官网上写了等待时间有1000+的天数,所以浮动还是挺大的)。
由于劳工部不可能对全部雇主第一步的广告发布进行备案,劳工部采取抽查(audit)的方式确保大家遵守规矩。比如一个雇主录取有100个招工,抽查可能抽到其中的30个,遇到抽查的申请者,审批时间就要延后(延后1年左右)。(美国报个人所得税也是这样的,您可以乱报瞒报,但是抽查要是被抽到,您就惨了,所以大部分人不敢乱报瞒报。这是一个制度上的威慑。)遇到抽查时,雇主需要提交薪资标准的证明、招工广告的复印件、同批全部申请者(如从150个报名者里面录取100个录取者,则150个报名者的简历全部要提交)的简历,ETA9089表的申请人签字页和雇主签字页等材料供劳工部审核。 由于抽查会对雇主(或者帮雇主招工的律所)造成极大负担(主要是麻烦),据我所知,一些雇主就会撤销申请,不过,我们律所的雇主从来都是直接应对抽查,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。抽查撤案的严重后果是,您先前递案时拿到的优先日就作废了,要等下一次递案才能重新算做您的优先日。这样就白排队了,又要回到等待的队伍末尾。
2. 移民请愿(Immigration Petition I-140)
劳工卡审批合格后,由律所代表海外劳工向USCIS(美国移民局)提请移民请愿。律所需要提交I-140表格,政府官员签字批准的ETA9089表格,雇主的营业额和报税记录等材料。在这一步,移民局也许会再次复核雇主的雇佣程序—这一次旨在确保雇主实力足够雄厚,能够支付它向劳工们承诺的薪酬。这一步,申请者需要提供跟随移民的家属的信息,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等。其他的就不需要了。(这些信息我们会在第一步劳工卡信息收集时都收上来。)这一步一般自递件起3-12个月内批出(最短的我们见过15天就批出来的)。要特别注意的是,在计算随同移民家属的年龄时,这个I-140批示的等待时间可以从年龄中扣除。正常来说,在排期开放那天,只有21岁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同移民。假如正常算孩子已经21了,按规定不能一起移民了,但是I-140等待了一年,那么扣掉这一年孩子只有20岁,则孩子可以一起移民了。